一、制定背景
我区现行就业政策《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19〕61号)已经实施4年,根据当前和今后的就业形势,部分条款需要进行修订。
2022年12月,市政府新出台了《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对就业促进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考核任务。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市政府新的就业政策,结合我区的就业促进工作新的实际形势,对我区的就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19〕61号)。
三、主要特点
《意见》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围绕考核指标,加强政策激励。通过政策激励提升积极性,推动工作有序落实。
二是围绕公共服务,加强体系建设。以“安滨乐业”为载体,通过建平台、赋能量、优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三是围绕共同富裕,加强托底保障。着眼于重点人群,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扶持力度。
四是围绕产业发展,夯实人才之基。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培育与产业匹配的技能人才,为全区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四、适用范围
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适用。
五、主要内容
新出台的杭州市就业政策体系非常完善,有5大板块19个条款,具体的政策措施有30余条,绝大部分政策内容都覆盖了市、区两级范围。
区级政策的修订,主要从立足我区实际的就业形势、承接好市级政策落地的角度,主要拟定了“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强化帮扶重点群体,提升就业保障能力”、“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增强劳动者职业能力”4个板块共12个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1.主要是鼓励街道、社区、产业平台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每年按服务规模、项目、成效,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给予经费补贴。
经费补贴对象 | 补贴金额 |
街道 | 给予街道每年最高 50 万元 |
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由街道根据考核绩效给予补贴,最高 15 万元。 |
产业平台 |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的产业平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由财政予以预算保障,每年最高 30 万元。 |
2.对于零工市场和高质量就业社区建设,给予经费补贴。
经费补贴对象 | 补贴金额 |
零工市场 | 对验收通过的零工市场,每年拨付街道 15 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 |
高质量就业社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4 万元和 1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3.引用市政策条款鼓励向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二)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完善就业支持体系。
1.主要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并稳岗给予突出贡献和爱心企业奖补。
经费补贴对象 | 补贴金额 |
促进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 招用并稳定就业 50人及以上给予 5万元奖补,之后每增加25人再给予 2.5 万元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
就业扶贫爱心企业 | 区内企业被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的,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资助。 |
2.加强公益性就业援助和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就业创业导师服务。
经费补贴对象 | 补贴金额 |
公益性就业援助导师或组织 | 对获得国家、省、 市组织的职业指导等技能竞赛奖项或被评为先进个人、组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
区就业创业导师库导师 | 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宣讲咨询、 赛事评审、职业指导等服务,可按线上 300元/次、线下1000元/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
拥有职业技能证书且在区内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 高级技师 3000 元/人、技师 2500 元/人、高级工 2000 元/人、中级工 1500 元/人、初级工 1000 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
(三)强化帮扶重点群体,提升就业保障能力。
主要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方式加强兜底帮扶。
就业帮扶对象 | 就业帮扶行动 |
高校毕业生 | ①“家燕回巢”就业创业活动:本区户籍大学生(含在校生、离校 2 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可免费参加区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 ②就业创业服务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区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为本区户籍大学生提供 就业创业服务或职业技能培训,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组织单位可按照最高 200 元/人/天的标准申报补贴,最多不超过 3 天。 |
就业困难人员 | 提供公益性岗位 ①对招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承接单位,给予市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公益性岗位区配套部分,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55%给予定额补贴; ②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发放绩效补贴,每人每年发放补贴不高于 3600 元。 |
重点群体(失业人员本区户籍大学生等)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初级工、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给予机构 500 元/人培训认定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给予机构 1000 元/人培训认定补贴;对于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机构 300 元/人培训考核补贴。 |
(四)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增强劳动者职业能力。
通过企业自主评价、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不断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所需和就业市场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培育评价体系,激励市场主体培育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通过人才项目等平台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
激励对象 | 激励政策 |
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 | ①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每年新增培养技能人才 100 人次或高技能人才50人次,给予5万元奖励,之后每新增技能人才20人次或高技能人才10人次再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品牌建设,对期满评估三星给予1 万元奖励,四星给予 2 万元奖励,五星给予 3 万元奖励。 |
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领衔人 | ①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 10 万元建室补助; ②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参加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培训、评审等专业活动,可按 1000 元/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认定为区高新领军人才Ⅱ类。 |
高技能人才及所在单位 | ①入选浙江工匠的所在单位:规定配套+ 2 万元的经费支持; ②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在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 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 2000 元、1500 元、1000 元的奖励,其中获得前 3 名的选手,认定为“杭州高新区(滨江)技术能手”。 |
六、施行时间
《意见》自2024年1月9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俞凯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20801 8952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