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商事登记制度确认制改革,构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的登记体系。优化投资项目区域评估、代办和中介服务等数据模块。全区数字开标直播服务238场次、服务企业11万余家,升级“评审e站”,拓展数字见证方式。迭代升级“上马石”平台,嵌入“滨质授信”金融惠企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管理,严格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本年度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街社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社区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被列为全省试点。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1+7”执法队伍模式。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执法协作制度,完善和改进执法方式。发挥法治建设监督力量,开展执法专项督察活动、举办首次行政执法“公述民评”,规范部门、街道行政执法行为。

4.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坚持一案一策,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减少败诉案件。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组织法援律师赴四川广元朝天区开展轮驻工作。完成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点6处,建成省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3处,观潮社区等4家成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首创“网格律师制度”,切实在社区网格化解矛盾纠纷。打造缤纷未来社区法治驿站,承载社区合法性审查等功能。

5.推动数字法治建设实践创新。“浙里连心”系统获评第2批省“数字法治好应用”。“行刑衔接”监督作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督数字应用重要组成部分获评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最强大脑”。“浙里安帮”系统获评第5批省“数字法治好应用”、杭州市数字法治系统标志性应用成果。“关爱e家”平台获评杭州市数字法治系统标志性应用成果,被列为省数字法治揭榜挂帅应用。“平安工地通”被列为省“浙里施工”现场管控1369平台的微应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 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部门、街道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仍要不断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理念已基本形成,但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需持续加强,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树立不够牢固,缺乏相应的知识结构和法律素养的情况,需要持续提升运用法律决策、办事的能力。

2.“两高”难题仍须花大力气予以破解。我区的“两高”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拆违安置领域,案件总基数少,但败诉率较高。全区自2013年启动整村拆迁后,城市发展进入快车道,作为全市行政区划面积最小的城区,全域拆迁是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和城市能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但这也直接导致群众诉求和区域发展间的矛盾升级,造成“两高”问题突出,需坚持一案一策,积极化解案件,把问题解决在前端。

3.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还要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保障、合法性审查队伍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事项向综合执法和街道下沉,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等综合素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更需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紧抓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将述法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抓“关键少数”领学示范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依法决策意识,带头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2023年工作打算

1.坚持党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

2.严格依法行政,精准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环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区街社三级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之以恒做好“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多种举措并用,全面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持续推进全区公职律师队伍培育,提升公职律师配备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多角度全面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