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3-02-13 10:24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的企业于2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联系人:吴佳伟、范歆晨,联系电话:89520446、89520457。


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3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的企业于2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联系人:吴佳伟、范歆晨,联系电话:89520446、89520457。


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