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要求

滨江区户籍或杭州市主城区户籍(不含余杭、临平、萧山、富阳、临安)居住在滨江区。

二、认定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

2.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

3.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或酒店式公寓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4.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普通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普通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2平方米;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每月74元进行补助。

来源/滨江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