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要求
滨江区户籍或杭州市主城区户籍(不含余杭、临平、萧山、富阳、临安)居住在滨江区。
二、认定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
2.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
3.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或酒店式公寓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4.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普通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普通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2平方米;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每月74元进行补助。
来源/滨江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