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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3004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2-23 10:02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23时0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滨江区之江单元幼儿园项目正在进行打桩作业。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检查。现场有混凝土罐装车1辆,施工作业人员6名。现场测得噪声值为58.4分贝。施工人员现场不能出示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3年02月21日,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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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3004
发布时间: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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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23时0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滨江区之江单元幼儿园项目正在进行打桩作业。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检查。现场有混凝土罐装车1辆,施工作业人员6名。现场测得噪声值为58.4分贝。施工人员现场不能出示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3年02月21日,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