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协重点科普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2-28 10:46 点击率:

区各有关单位、街道科协、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2023年度区科协决定继续开展区级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对推动全区科普能力建设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项目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现有科普工作基础条件和设施较好,申报项目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材料。

2、项目务必注重实效、特色明显、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重点围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社区科普益民、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鼓励科研成果科普化。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本区各街道科协、区属企业科协、各级学会(协会)以及注册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单位。可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范围

1、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指针对区内青少年、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2、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区级各街道科协、企业科协、区内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志愿服务队等在区内开展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等活动。

3、重点专项科普活动:举办科普周、科技周、大型科普展览等科普活动。

4、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活动中心和特色科普场馆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等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

5、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地方特色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等新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原则。区属企业科协、各级学会(协会)和区级相关单位向区科协申报,如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推荐后上报;街道科协负责街道所属单位的项目推荐,由街道科协审核后统一向区科协申报;属于区科协委托的项目,申报单位可直接向区科协申报。

五、申报要求

1、项目优先扶持与区科协合作开展或联动开展的重大科普活动,对获准立项项目作为委托项目予以资助。

2、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2个。项目必须未在其他区级部门获得过资金补助,上年度已立项但尚未完成结题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申报项目需在获准立项后开展,获准立项项目需和区科协签订科普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书要求完成验收审核的按《管理办法》给予项目资助。

4、活动开展类科普项目资助以5万元为限,科普场馆、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等建设类项目以10万元为限。除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全款资助以外,其他项目需自筹项目总资金20%的配套资金。

5、活动类项目实施结束后须有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及展现活动整体情况的方案、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科普资源开发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争议问题,短片、视频的设计格式符合行业标准,并能够无偿提供区科协以非营利目的使用科普资源开发成果。

六、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针对上述申报范围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23年4月7日(周五)前上报区科协。联系人:陈玥 ;联系电话:87702364;邮箱:617310062@qq.com。

附件:2023年杭州高新区(滨江)重点科普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江)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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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协重点科普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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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街道科协、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2023年度区科协决定继续开展区级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对推动全区科普能力建设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项目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现有科普工作基础条件和设施较好,申报项目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材料。

2、项目务必注重实效、特色明显、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重点围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社区科普益民、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鼓励科研成果科普化。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本区各街道科协、区属企业科协、各级学会(协会)以及注册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单位。可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范围

1、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指针对区内青少年、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2、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区级各街道科协、企业科协、区内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志愿服务队等在区内开展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等活动。

3、重点专项科普活动:举办科普周、科技周、大型科普展览等科普活动。

4、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活动中心和特色科普场馆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等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

5、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地方特色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等新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原则。区属企业科协、各级学会(协会)和区级相关单位向区科协申报,如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推荐后上报;街道科协负责街道所属单位的项目推荐,由街道科协审核后统一向区科协申报;属于区科协委托的项目,申报单位可直接向区科协申报。

五、申报要求

1、项目优先扶持与区科协合作开展或联动开展的重大科普活动,对获准立项项目作为委托项目予以资助。

2、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2个。项目必须未在其他区级部门获得过资金补助,上年度已立项但尚未完成结题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申报项目需在获准立项后开展,获准立项项目需和区科协签订科普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书要求完成验收审核的按《管理办法》给予项目资助。

4、活动开展类科普项目资助以5万元为限,科普场馆、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等建设类项目以10万元为限。除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显示屏全款资助以外,其他项目需自筹项目总资金20%的配套资金。

5、活动类项目实施结束后须有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及展现活动整体情况的方案、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科普资源开发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争议问题,短片、视频的设计格式符合行业标准,并能够无偿提供区科协以非营利目的使用科普资源开发成果。

六、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针对上述申报范围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23年4月7日(周五)前上报区科协。联系人:陈玥 ;联系电话:87702364;邮箱:617310062@qq.com。

附件:2023年杭州高新区(滨江)重点科普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江)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