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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规上企业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3-02-28 10:32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关于“抢抓先机拼经济 稳中求进开门红”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现组织我区规上企业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生产经营用电费用最高50%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 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

2. 企业用电缴费证明材料,如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日用电量截图、2023年1月电费截图(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或其他证明材料;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其他

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请于3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单位:

1、规上制造业企业:区经信局 范老师 电话:89520457 邮箱:656607244@qq.com。

2、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区发改局 毛老师 电话:89520410 邮箱:395044096@qq.com。


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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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规上企业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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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关于“抢抓先机拼经济 稳中求进开门红”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现组织我区规上企业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生产经营用电费用最高50%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 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

2. 企业用电缴费证明材料,如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日用电量截图、2023年1月电费截图(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或其他证明材料;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其他

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请于3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单位:

1、规上制造业企业:区经信局 范老师 电话:89520457 邮箱:656607244@qq.com。

2、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区发改局 毛老师 电话:89520410 邮箱:395044096@qq.com。


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