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主题,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2022年,累计完成“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备案项目56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03个,报告书/表审批项目7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事项56件,核发、检查排污许可证33本,排污许可“双百”任务审核率100%,审批夜间施工809件,项目初步设计、选址控规调整项目审查68个。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开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降级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深化环评降级审批、负面清单严控、中介机构严管等改革成果,探索生物医药领域环境准入改革,探索实施涉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多合一”管理。开展企业总量减排与排污许可联动,推进环境质量与排污许可联动、政府项目招引与可替代总量指标挂钩、企业减排与排污权交易衔接,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实现环境、政府、企业三方受益。贯彻落实《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
(三)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推进“环保智管服”迭代更新,加强试点精细化服务,为新注册企业开展建企指引,为存量企业提供守法指引,努力打造“企业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党政监督”的基层治理模式,为全省输出“条块结合”的滨江治理样板。截至2022年底,407家赋码企业利用136张个性化清单进行日常自我管理,为企业发送预警提醒1092次,发现企业环保问题53个。建设餐饮油烟全流程监管数字化多跨场景,为430家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建立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并与一网统管“餐饮一件事”平台打通,实现跨部门协调。建设滨江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县版“生态智卫”,承接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智卫”运营指挥中心指令,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召开分局党组会15次,研究审议议题81个,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局党组工作安排。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有序参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对2022年签订的72份合同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
(二)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注重从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入手,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优化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运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事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研究、“五不直接分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汇报等制度。开展制度执行“回头看”,重点对近两年来制定的5项制度的制定情况、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等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三、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效能评估,推进执法装备配备,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根据《滨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厘清执法职责边界,严格落实《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生态环境执法履职要求;编制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实施清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实行清单化、标准化管理,监管事项认领率、年度覆盖率达到100%。强化执法证件管理,严格申领人员资格审查,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
(二)统一处罚办案流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强化裁量基准适用说明理由。全面使用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122.25万元。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对2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实施分级精准监管。通过“环保智管服”应用场景集成在线监测等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智能赋予企业“红黄绿”三色码,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级监管,无事不扰又无时不在,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要求,全面检查40家,发现问题8个,即时检查企业54家,发现问题28个,均已落实整改。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全面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深度与广度,保障公开实效。2022年共公开各类环境信息308条。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倒逼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
(二)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市执法大练兵工作安排,开展处罚案件交叉评审,对所有案件的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和集体审议情况、案卷质量等严格审查,并对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等进行分析通报,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面。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学法活动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常态化,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普法。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新出台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紧扣“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宪法及专业法律知识,提升环境法制宣传效果。建立环境执法送法律机制,继续利用“环保智管服”开展企业普法工作,参与学法企业49家、4709家次、学法积分16534分,通过学法积分减轻处罚5家,减免金额12.4万元,既提高了企业学法懂法的积极性,又切实助力减轻企业负担。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仍有待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
(二)深化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从机构设置规范化、队伍组建专业化、装备配置现代化、业务管理制度化、数字赋能高效化、执法保障体系化等六个方面深化执法标准化建设。
(三)推进数字赋能监管执法。完成省级试点——“环保智管服”精细化服务二期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餐饮油烟一件事、亚运空气质量管控、电力+环保等子场景;开展滨江“生态智卫”建设,从大生态视角,建设滨江特色场景,一图统览生态环境现状,能预警、能溯源、能处置,向上承接市级任务,向下贯通基层。
(四)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学法,不断加强学法用法的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提升环境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