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工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号)、《杭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办发〔2021〕76号)等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全区文物安全。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3年4月14日-24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馈

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区文广旅体局

联系人:阮曲波 联系电话:13588299653

2、电子邮件反馈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2095047182@qq.com

3、信函反馈

请将信函寄送至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广旅体局文物管理科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80号钱塘春晓大厦822室,邮编:310052)来信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反馈意见”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

杭州市滨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4日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