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以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滨政〔2018〕17号)的相关规定,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3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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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396653226/2023-1344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3-04-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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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6653226/2023-1344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15:37:04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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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以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滨政〔2018〕17号)的相关规定,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3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