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08时30分,本机关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在杭州滨江区闻涛路与阡陌路东北侧进行施工。现场正在挖掘两处城市绿地,一处挖掘长3米,宽1米,另一处长2米,宽1.5米,总计6平方米。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相关审批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并现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滨综执责改字(2020)第0022915号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滨综执接调字(2020)第0020688号各1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2023年04月27日,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4月27日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08时30分,本机关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在杭州滨江区闻涛路与阡陌路东北侧进行施工。现场正在挖掘两处城市绿地,一处挖掘长3米,宽1米,另一处长2米,宽1.5米,总计6平方米。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相关审批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并现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滨综执责改字(2020)第0022915号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滨综执接调字(2020)第0020688号各1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2023年04月27日,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