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2022年2月14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深入实施质量标准计量强省战略,立足四个发展目标,落实七个具体举措,做到四个保障。其中明确要求加快制修订与《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健全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完善省市县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3.《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4.《浙江省标准化条例》;

5.《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6.《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11号)。

三、关键词解读

标准创新奖:标准创新奖是滨江区标准化领域的最高奖项,由滨江区管委会、政府设立。该奖分为标准创新奖组织奖和标准创新奖个人奖,旨在大力营造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标准创新活力,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滨江区标准化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主要内容问答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的奖励对象包括哪些?

奖励的对象包含组织和个人。

组织奖奖励对象为依法设立且财政级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境内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下统称组织);

个人奖奖励对象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本区标准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组织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

申报截止期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

申报的各类组织为标准主导制(修)订单位或者为主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标准主导制(修)订为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和已完成验收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未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个人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近5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起草人、国家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人、行业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二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人、其他申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四)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奖励范围是什么?

奖励范围为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标准制(修)订项目: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国家、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公布的先进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并已实施1年以上,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主导制(修)订国家级团体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制(修)订和自我声明公开先进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为主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已经通过项目考核验收。

(五)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程序是什么?

1.形式审查。评审办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2.专家评审。评审办组织专业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按照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授奖名单;

3.审议表决。评委会对专业评审组提出的建议授奖名单进行审议,表决拟授奖名单;

4.社会公示。评审办向社会公示拟授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异议处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评审办提出对拟授奖名单的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办对收到的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评委会。参与异议调查和处理的人员应当对异议提出者的身份信息等予以保密;

6.审定批准。评委会对公示、异议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获奖名单并报区政府批准。

(六)获得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的奖励是什么?

评委会对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进行通报表彰,并对获奖的各类组织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怎么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评审办提出对拟授奖名单的异议。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评审办应当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办对收到的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评委会。

参与异议调查和处理的人员应当对异议提出者的身份信息等予以保密。

五、特色亮点

区政府标准创新奖的创新价值:

1、在全市率先开展“标准创新奖”评审;

2、在全国率先探索评选“标准创新个人”;

3、率先将专利融入标准和标准必要专利转化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量化指标;

4、首次将评选范围扩大至全区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

六、注意事项

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将有以下后果:

1申报对象:申报各类组织及个人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数据和证明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申报的各类组织及个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的,按程序撤销其奖项荣誉,追回奖励资金,在媒体上公布,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信用档案管理。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未进行严格审核,或者明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仍然予以推荐的,取消下一次推荐资格。

3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违反评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或者终止评审资格。

七、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朱金权(党委委员、副局长 )

联系电话:0571-8983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