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及“管行业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4 号)等相关规定,我区拟定了《滨江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光裕路19号滨江消防救援大队。邮编:310051。电话:0571-86888908。传真:0571-86888908。

附件:滨江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