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江区司法局浦沿司法所在浙江解纷码平台上收到了一批群体性物业纠纷案件,案件数量多达45件,起因是业主们不满意物业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司法所经过分析研判后将案件委托给法视界调处,并就案件如何调处进行针对性指导,要求迅速组织专业力量负责调处,防止矛盾纠纷发生外溢上行风险。

法视界在接受委托的第一时间迅速成立调解小组,找出此次案件的争议信息并开始讨论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方式多次向物业、申请人方的代理律师及业主了解了纠纷详情。

起初,部分业主对调解员的介入表示拒绝,认为接受调解就是向物业妥协,就是对自己利益的放弃。业主们各抒己见,导致此次调解过程十分艰难。由于每个案件都具有关联性,所以调解员最终决定将此批案件分为两类,由两组调解员集中管理。虽然案件数量众多、工作量巨大,但调解员依旧迎难而上,处理案件有条不紊、尽心尽力。分析各矛盾的症结所在,始终坚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法与理”相结合的调解方法,不断以法明理,积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为最后的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物业方的失职行为,多数业主认为就应该以拒绝交费来对抗,不然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该有的保障。如此莽撞的做法,看似有效,但实质果真如此吗?

对于业主来讲,以不交物业费来向物业施压,无非是希望物业将本职工作做好,让小区环境干净舒适、生活质量稳步提升。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向业主释明,拒缴物业费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虽然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但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不必采取“拒交物业费”这种违约的方式来表达不满,把一件原本“占理”的事情变得“没理”。释明法理后大部分业主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不恰当行为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同时,物业不履行合同约定使得小区品质大大降低,损失的不仅仅是物业费收入,还会失去广大业主的信任。种种分析让物业公司主动认识到自己物业服务管理上的不足,并承诺尽快解决现有问题。

沟通是矛盾化解的最优办法,好的沟通能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有些矛盾的产生只是缺少沟通空间,问题说开了,解决途径自然会随之而来。

经过调解员们的不懈努力,34件纠纷成功调处,其中双方签订协议24份,有效阻止了矛盾扩大。对少量仍未化解的矛盾,调解员后续将继续跟踪协调,做好收尾工作。法视界矛盾调解中心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工作目标,把物业纠纷在诉前解决,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处理此类物业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对整体区域的各个方面提供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局部存在瑕疵不能视为重大瑕疵。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等义务,业主可以与其沟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拒缴物业费。

若法院在后续审理过程中认定物业在义务范围内存在管理不当,出现履行重大瑕疵,物业费可以适当减免,但绝不是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

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合同的履行更需要双方去共同努力。物业也是独立经营的企业,资金的周转离不开业主物业费的缴纳,拒缴物业费的行为会造成物业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从而使得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小区品质又从何谈起?最终吃亏还是业主自身利益。所以,无论是业主一方还是物业一方,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才会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