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何俊同志任事业单位管理综合科科长,免去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芳同志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正科级),免去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巧燕同志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耿冠霖同志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董钦怡同志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钟琛琛同志的事业单位管理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汪士雄同志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免去马菁同志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正科级)职务。
(区人社党委【2023】5 号)关于何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