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日常监管的公告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3-05-05 16:37 点击率:

进一步提升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评价工作规范化水平,夯实我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基础,构建常态化监管和长效机制,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结合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要求和区域情况,拟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自主评价常态化外督监管和指导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人员、设备和统计分析等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调查指导、专业研究、评价督导、服务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经验的优先;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需承诺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不外泄;

6.申请机构不得是我区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机构,或与其存在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关系的机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1.日常监管。通过系统比对、资料查询、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企业自主评价、社会评价、日常业务的外部督导和监管服务;

2.专项检查。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近三年开展的职业培训和自主评价等职建领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3.指导服务。根据需要对所辖机构进行培训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服务;

4.分析整改。分析存在问题,汇总整理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5.其他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其他工作。

三、申报资料

1.相关资质证明;

2.工作开展所需配备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情况;

3.专业资源优势和承接类似案例经验材料;

4.工作开展方案和结果呈现;

5.经费预算报价清单。

四、其他事项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单位。申报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加贴封条并盖章后以寄送方式投递,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以寄出邮件的日期为准。

资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室;联系人:劳老师;联系电话:89520799。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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