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彩虹先锋邻里服务中心(筹):

你单位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申请表》已收悉。我局同意作为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核,同意成立。请你们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

特此批复。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