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6-21 14:06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200万元以上。

(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50人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四)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企业研究院”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选择“企业研究院”模块,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151402)

(二)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至2023年5月底,相关数据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其他申报数据截至2022年底。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4日24:00前完成材料的系统填报工作并提交区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2.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便于我局后期开展精准申报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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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相关负责人扫下方二维码,并填写“单位+姓名”申请入群。后续有关申报事宜等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若群二维码失效,可加微信号:lvziye1995、gfp-zjgsu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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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  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沈涛,联系电话:0571-87054113。

市科技局联系人:

何茂川,0571-85255627;王晓燕,0571-85255626。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联系人:

吕子夜、郭飞鹏,0571-87703243。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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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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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200万元以上。

(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50人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四)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企业研究院”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选择“企业研究院”模块,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151402)

(二)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至2023年5月底,相关数据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其他申报数据截至2022年底。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4日24:00前完成材料的系统填报工作并提交区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2.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便于我局后期开展精准申报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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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相关负责人扫下方二维码,并填写“单位+姓名”申请入群。后续有关申报事宜等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若群二维码失效,可加微信号:lvziye1995、gfp-zjgsu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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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  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沈涛,联系电话:0571-87054113。

市科技局联系人:

何茂川,0571-85255627;王晓燕,0571-85255626。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联系人:

吕子夜、郭飞鹏,0571-87703243。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