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关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的决策意见,我局按《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科资〔2023〕34号)及2023年市开门红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等,以各家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备案的研发投入费用为基础,开展了2023年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经初步审核,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5类企业进行公示(见附件)。其中,为确保足额补助,规上(限上)企业、规下(限下)企业、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超规模国高企3类企业按补助名额数的105%公示,实际补助企业按研发投入增量排序居前确定。
自愿放弃财政补助的企业,请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地区科技局提交书面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月7至7日-7月13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区、县(市)科技局对异议进行审核,处理意见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科技局。
市及各区、县(市)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滨江区 金鑫 0571-88162553
市科技局 吴凡 0571-85255619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7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关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的决策意见,我局按《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科资〔2023〕34号)及2023年市开门红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等,以各家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备案的研发投入费用为基础,开展了2023年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经初步审核,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5类企业进行公示(见附件)。其中,为确保足额补助,规上(限上)企业、规下(限下)企业、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超规模国高企3类企业按补助名额数的105%公示,实际补助企业按研发投入增量排序居前确定。
自愿放弃财政补助的企业,请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地区科技局提交书面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月7至7日-7月13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区、县(市)科技局对异议进行审核,处理意见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科技局。
市及各区、县(市)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滨江区 金鑫 0571-88162553
市科技局 吴凡 0571-85255619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