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佳尉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专精特新企业招标加分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持续做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值服务和专项政策落地工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示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规定的情形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等。您在提案中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在招标中加分的建议,目前国家相关政策中暂无支持。

2022年5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时:1、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其生产的设备、产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不进行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10%价格扣除。

2022年6月,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中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

我区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政策。

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区已制定出台“专精特新”专项政策。该政策明确了我区至2025年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目标,提出了壮大实施主体、鼓励创新引领、强化要素保障、加快产业链融通发展与强化精准服务五大行动,通过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强化金融服务、加强上市培育、保障用地需求、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等十六项具体举措,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全要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生态,助力企业数智升级,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高端人才引育,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1012号提案内容提1012_关于专精特新企业招标加分的建议.doc



杭州市滨江区经信局

杭州市滨江区审管办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