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数214.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167.80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亿元)。决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65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0%,增长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决算情况为:

增值税65.10亿元,为调整预期的98.9%,下降0.9%;企业所得税58.65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0.4%,增长28.1%;个人所得税43.67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1.1%,下降5.8%。(详见附表一)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75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8.8%;省市转移支付支出35.33亿元。重点支出项目决算情况为:

教育支出30.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科学技术支出4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亿元,比上年增长5.8%。

卫生健康支出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7%。

城乡社区支出29.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农林水支出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详见附表二)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65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73亿元,上级补助38.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0亿元,调入资金78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2.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亿元,收入合计278.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75亿元,上解省市支出90.35亿元,区域间转移支付83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4亿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9.3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8亿元,支出合计278.6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七)

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15亿元,年中动用4.74亿元,年末按规定补充5.58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6.99亿元。

4、“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766.26万元,较2021年下降12.4%。其中: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及疫情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接待费32.93万元,同比下降49.7%;公务用车购置费329.07万元,同比下降1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26万元,同比下降0.6%。(详见附表十二)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数117.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118.91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1.55亿元)。决算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14.01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6.67亿元,为调整预期的96%,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2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60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92亿元;省市基金补助7.34亿元,包括政府专项债券收入6.72亿元、转移支付收入6222万元。

上级体制结算补助2.73亿元。(详见附表十三)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14.29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7.07亿元(主要为土地出让金支出 100.57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省市转移支付支出7.22亿元,其中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72亿元。

区级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为:政府投资项目35.37亿元、村级留用地开发补助9.06亿元、化解债务42.53亿元、征地拆迁及管理14.08亿元、土地治理和管护2083万元、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10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2.52亿元等;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6.72亿元,主要用于安置房建设及学前教育工程建设。(详见附表十四)

3、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政府性基金收入114.01亿元,体制结算补助2.73亿元,上年结余5415万元,收入合计117.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4.29亿元,调出45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5亿元,其中省市专项结转2.90亿元,支出合计117.2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六)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数10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76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8万元。决算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8万元,均为调整预期(预算)100%。(详见附表二十一、二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8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900万元。决算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8亿元,上年结余4.3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2亿元。(详见附表二十三、二十四)

(五)地方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经杭州市财政局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22年年初债务限额124.88亿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8.7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72亿元),年底债务限额133.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5.34亿元),新增债务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安置房建设及学校建设。另列入市统计口径但应由我区偿还的土储债16亿元。(详见附表九、十八)

2022年年初实际债务余额124.81亿元(已还本650万),当年新增债务13.4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务4.7亿元、专项债务6.72亿元),当年还本4.8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年底债务余额133.4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8.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5.34亿元)。(详见附表十、十九)

上述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市财政局决算审核,并已通过区审计部门审计,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财政总收入275.78亿元,增长11.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94亿元,为年度预期的63.3%,增长16.9%。(详见附表二十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7亿元,增长3%,为年度预算的55.9%。(详见附表二十八)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51.35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53亿元,为年度预期的35.7%。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5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2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8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38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60万元;省市基金补助11.82亿元,包括转移支付收入7.0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73亿元。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1.18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8.4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4.6%。重点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86亿元、征地拆迁支出1.38亿元、偿还贷款和利息8.79亿元、债券利息1.26亿元、街道(村)开发补助9208万元、土地治理384万元。(详见附表二十九)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为年度预期的11.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详见附表三十)

(四)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亿元,为年度预期的50.8%,完成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0%。(详见附表三十一)

(五)地方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年初预计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8.60亿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0.26亿元(当年新增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88.34亿元(当年新增限额13亿元)。新增限额以省市财政部门批准下达为准,并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3年上半年实际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4.73亿元,上半年实际债务限额139.3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59.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0.07亿元),实际债务余额139.1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59.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80.07亿元)。(详见附表三十二)

(六)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1、全力确保财政收支高质量运行。进一步强化“主动理财”意识,锚定收支目标,想方设法破解难题,有效稳定收支运行。一是收入组织不断加强。深化与税务等部门协同,及时预判财政收支走势和风险,精准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与节奏,确保完成收入增长目标。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75.78亿元,增长11.2%,为年初预期的61.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94亿元,增长16.9%,增幅位列全市第四、主城区第一,为年初预期的63.3%,超序时进度13.3个百分点。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项目实行预警管理,大力压减行政性开支,做到应压尽压;对重大民生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保障,投入只增不减。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35亿元,民生支出预算增长18.3%,压减支出全部统筹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三是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加强库款管理,结合月度财政收支情况,精准测算国库和财政专户、账户资金,实时分析库款保障水平,守住库款安全底线,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今年以来我区库款保障系数一直在0.3到0.8的安全区间值内,在省财政厅关于各市县财政运行分析一季度考核情况晾晒中,我区考核分数与丽水市本级位居全省并列第一。

2、聚力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优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更大力度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共富示范和亚运保障。一是推进产业扶持政策提质增效。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积极“放水养鱼”,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原则,优先兑付国高企认定奖励、瞪羚企业政策资助等一批惠企数量广、金额较大的政策,重点保障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应届毕业生补贴等人才培育政策,让企业和人才有明显获得感。上半年累计拨付惠企产业资金36.67亿元,惠及企业4116户次,其中区本级资金29.88亿元,预算执行率60%,规模与进度均为近3年最高水平。二是保障推动共富示范。在养老方面,完善养老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探索全国首例“多代同楼”养老服务项目,加快养老服务提档升级,2023年安排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预算资金5006万元,较上年增长34.7%。在育幼方面,以入选省级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为契机,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保障机制,2023年预计投入552万元支持做优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普惠型托育机构和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全省创新建设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累计建成4家。在就业方面,完善就业财政帮扶机制,2023年安排1447万元预算资金支持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在区域协作方面,2023年安排帮扶资金2.23亿元,支持与杭州市桐庐县、温州泰顺县、四川朝天区等地区县协作、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推进“滨泰科技园”产业基地、吉浙合作大厦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三是服务保障亚运攻坚。聚焦亚运筹办、城市治理等重点任务,统筹调度资源资金,支持打造“国际滨江·亚运核心”城市金名片,投入11.31亿元全力保障亚运场馆、重点道路改造、城市“微更新”等项目建设。强化亚运经费保障,2023年明确有预算需求的亚运经费3.90亿元,其中已拨付1.3亿元。

3、有效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聚焦“打赢经济翻身仗”,优化产业资金管理机制,加快债券资金拨付进度,抓好直达资金高效落地,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建立政策兑现闭环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化建设精准宣传政策,优化资金兑付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实施产业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备,建立兑付效率季度通报机制,按季对各部门产业扶持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点对点通报督促。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充分利用产业扶持综合管理系统、经济治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兑付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高质量做好政府债券项目筛选申报,争取2023年政府债券额度14.2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13.27亿元。每周跟踪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一季度我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位居全省第一,截至6月底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93%。三是高效拨付“两直”资金。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做到“专岗专责,定期通报”,逐笔记录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进度,并依托直达系统监管平台,确保直达资金预警信息处理率100%。截至6月底,我区收到2023年度两直资金6.64亿元,完成分配率100%,支出率98.8%,居全省前列。

4、大力推进财政国资领域改革攻坚。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牵引,深入激发国有企业市场活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助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制定《2023年度国有企业改革“1530”攻坚行动方案》,以“业、人、资、融、数”五个关键点为抓手,形成30项改革任务清单。制定2023年度区直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探索试点竞争类二级国企的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鼓励竞争类二级国企在保安、物业、市政管养等方面拓展市场化经营性业务,区担保公司落地市场化担保业务4单、合计金额4654万元;高新物业公司中标接管西兴街道滨康一苑、滨康二苑物业管理,合同产值近400万。推动国企积极参与重大产业、村级留用地统筹开发、工业园区提升改造、亚运保障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力军作用日益明显。盘活存量资产,提出我区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以无形资产作价方式无偿注入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的方案,预计盘活资金约20亿元。截至2023年6月底,区属国企资产总额达98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4亿元,分别较改革前增长24%、72%。二是加快推进街道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兄弟城区街道财政体制情况,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召开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与区内街道沟通磋商,探讨街道财政体制改革方向。依托经济治理数据大平台和“金税三期”数据平台,全面梳理全区企业税收划片范围,按照平台、街道属地管理原则,重新划分企业管理级次,明确企业服务主体,搭建服务桥梁,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深化绩效管理改革。重塑绩效指标体系,按“共性财政管理+个性履职效能”,初步建成七大分类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完善绩效管理机制,优化代表委员参与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首次开展联合审评,会同区科技局、区审计局共同推进产学研平台项目审计与绩效评价。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数字化应用,首次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线上全覆盖。

5、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财经纪律,提升监督效能,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统筹财力,积极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上半年完成化债8亿元,累计完成化债177.20亿元,累计政府债务化解率79.37%,隐性债务余额46.05亿元。利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平台”,及时准确反映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确保全区国有企业债务纳入系统管理。二是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在全区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年”主题活动。结合今年来财经纪律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财经纪律整治检查专项行动,规范财经秩序。出台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要求区行政事业单位按季填报公款竞争性存放情况。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狠抓中小企业预留、预付款、合同及时签订公开等各项政策落实,省级营商环境监控中区政府采购指标由落后提升为优秀。三是强化财政内控建设。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与日常财政业务的有机联系,提高银行账户管理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存放和使用安全。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财政运行管理。会同税务部门密切关注各项核心经济指标的增减变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实施进度、重点税源的发展趋势等,挖掘增量税收资源,发挥街道平台协税护税作用,确保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健可持续增长,总量在全市排名保四争三。加强支出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全面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持续深化产业资金“月度申报+季度通报”机制,出台《产业扶持资金拨付流程操作细则》,推动资金兑现更加精准高效。有力扩大政府有效投资,协助做好政府投资计划年中调整,对接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保障下半年亚运筹办、城市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加快安置房建设。管理好专项债券资金,做好专项债券下半年发行和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新增债券资金,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全面深化财政国资改革。加快推进二级国企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优化国企数字化监管平台,开展行政事业性房产数字化监管工作。推进公务仓数字化建设,建立“线上公物仓”信息平台,明确公务仓资产目录。持续推进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确定街道收入范围和支出基数,测算激励方法,构建街道财政体制分成模型,完成街道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制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修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梳理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四)全面强化财政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引导国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控制债务水平。严格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债券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债券资金。夯实财会监督工作,构建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资产债务等“1+N” 监督规程体系,强化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贯通协同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业监管。

2022-2023收支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