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样的企业属于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留创企业)

以留学人员为主注册创办的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是留学人员,或该企业股东中的留学人员股东所持股权合计不低于30%。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申请条件:

1.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法人;

2.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拥有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企业注册时间3年内;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

4.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补贴标准:

入选重点项目50万元,优秀项目20万元。

申请方式:

“留学人员回国(来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rsrc.mohrss.gov.cn/lxry)

二、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企业

申请条件:

1.申报人是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0%以上,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申请方式:

“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评审系统 ”

三、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资助对象:

1.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创业类可放宽至学士)

2.国内学士到国外工作或学习一年并取得成果的访问学者等。

申请要求:

1.创业类:

(1)申报人为企业法人或股东

(2)自有资金(含技术股)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3)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创新类:

(1)申报人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已与我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3万-100万元资助特别项目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资助。

申请方式

杭州市人社局官网—人才会客厅—“留创资助”模块

(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apply)

四、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助

申请条件:

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进入决赛、复赛阶段的项目,待项目正式在杭落地实施转化后,项目持有人作为所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满足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且企业资金(含企业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实际到位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可申请领取对应资助资金。

补贴标准:

一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0万元;二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300万元;三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0万元;决赛阶段项目对应资助金额100万元;复赛阶段优秀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万元;复赛阶段启动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万元。

五、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

申请条件:

1.博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经历的可放宽至硕士);

2.主申请人为创始团队核心成员、企业主要创始人以及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符合区产业链创新链“两链”深度融合重点方向,产业化前景好;

以上条件应同时满足。

创业扶持

1. 办公场所补贴:自设立或引进之日起三年内最高300万元补贴;

2.初次创业资助:根据主申请人资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3.研发创新资助: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和市场化融资,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4.人才培育资助:鼓励企业大力引育高层次人才,自主培育每位顶尖人才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资助;

5.“5050”人才基金:设立1亿元专项基金,已获投资企业专项基金跟进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优质企业直接投资不超过500万元;

6.银行贷款贴息:按银行同期LPR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

六、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并在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外联合办学需出国(境)就读一学年以上〕;

2.或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身份受邀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以同一研究目标工作或学习累计360天(含)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

申请方式:

杭州市人社局官网-人才会客厅-项目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

(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apply/description?id=27)

七、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申请条件:

具有国内或者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我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申请方式:

向滨江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