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组织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经批准纳入省科技部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少于10年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的在杭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卫生医疗机构、国有企业。
二、奖补条件
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等指定平台披露成果的赋权信息,符合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赋权成果落地在杭州转化、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市属单位的公益类项目和落地山区26县转化项目可不受技术交易额限制)。
三、申报办法
申请单位填报《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表》(附件1)和《科技成果赋权清单》(附件2),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报送至区科技局产业促进科(江南大道328-1号301室,联系电话:87703254)。
四、注意事项
(一)奖励标准:对试点单位按照赋权改革成果数每项5万元、年度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赋权成果落地在杭州转化的技术合同应当已经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认定日期: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技术合同生效和完成银行转账凭证。
(三)报送日期:本次报送时间截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平台应用:科技成果赋权需在“安心屋”披露,今年除外。
(五)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陈子法85255636
区科技局 白永萱 8770325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组织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经批准纳入省科技部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少于10年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的在杭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卫生医疗机构、国有企业。
二、奖补条件
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等指定平台披露成果的赋权信息,符合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赋权成果落地在杭州转化、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市属单位的公益类项目和落地山区26县转化项目可不受技术交易额限制)。
三、申报办法
申请单位填报《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表》(附件1)和《科技成果赋权清单》(附件2),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报送至区科技局产业促进科(江南大道328-1号301室,联系电话:87703254)。
四、注意事项
(一)奖励标准:对试点单位按照赋权改革成果数每项5万元、年度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赋权成果落地在杭州转化的技术合同应当已经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认定日期: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技术合同生效和完成银行转账凭证。
(三)报送日期:本次报送时间截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平台应用:科技成果赋权需在“安心屋”披露,今年除外。
(五)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陈子法85255636
区科技局 白永萱 8770325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奖励申报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