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2023年7月30日起正式施行。
什么是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承接查验是指物业服务人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在接管物业项目时,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对物业共有部分等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随着物业管理和人防、消防、建设等领域发展和规范标准更迭,物业承接查验规定也需相应调整和完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协议签订、交接记录、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关规定,并明确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条例》颁布后,杭州随即启动了《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省建设厅等相关规定,参照其他地区出台的承接查验规范,结合杭州实际,通过组织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出台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包括适用范围、承接查验要求、监督管理三部分,主要围绕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和原有物业承接查验两种类型进行了明确。
|承接查验要求|
物业承接查验的条件
实施承接查验的新建物业应当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十三项条件;实施承接查验的原有物业应当具备房屋产权、物业管理区域周界清晰等七项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
新建物业及原有物业承接查验包括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移交有关图纸资料及电子档案、现场查验形成查验记录、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或约定返修并重新查验)、物业交接等五个环节。
物业承接查验的资料
新建物业承接查验时,建设单位应当移交物业管理区域确定材料等十二项资料;原有物业承接查验时应当移交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中除与前期物业服务有关资料外的全部资料,以及管理规约等其他八项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
新建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原有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新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或协商解决。
物业承接查验的信息公开
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后十日内将备案资料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本市物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长期公示。建设单位在新建物业交付前,应将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监督管理|
▶ 未经承接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人有权拒绝接收。
▶ 擅自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服务项目,因共有部分缺陷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物业服务人对已接受委托并符合移交条件的物业,物业服务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接收。
▶ 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移交材料的,物业所在地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移交。
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是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明晰杭州物业承接查验管理提供重要指南,关系到广大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人等主体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减少物业服务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