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30 点击率: 字体:[ ]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8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今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公开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网上征集公示1期,收到意见0条,公布公示结果1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也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由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相关科室协助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做到专人专管,应发尽发。

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落实力度。由主要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根据各科室职责细化分工,确定具体事项公开标准,研究优化工作可行措施,部署落实数字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各项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程序,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公开平台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推送日常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推进、政策热点解读等信息。同时,依托线下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载体,公开退役军人事务相关信息,为退役军人群体提供服务,确保平台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合理构建政务公开责任组织架构。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要素加强研判,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等问题。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账号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力度,用更多元化、便捷化的方式让公众更加明显地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557329/2024-00214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15:30:42

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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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8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今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公开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网上征集公示1期,收到意见0条,公布公示结果1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也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由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相关科室协助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做到专人专管,应发尽发。

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落实力度。由主要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根据各科室职责细化分工,确定具体事项公开标准,研究优化工作可行措施,部署落实数字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各项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程序,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公开平台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推送日常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推进、政策热点解读等信息。同时,依托线下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载体,公开退役军人事务相关信息,为退役军人群体提供服务,确保平台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合理构建政务公开责任组织架构。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要素加强研判,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等问题。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账号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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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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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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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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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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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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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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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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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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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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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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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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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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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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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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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力度,用更多元化、便捷化的方式让公众更加明显地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