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9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各项经济指标数据,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相关工作信息,共发布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梳理,各科室积极配合协同,合力推进公开目录更新完善,让公开目录更加具有业务指导性和实务操作性。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做好信息审查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方便公众获取和查阅,我局加强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最及时的项目申报通知及政策解读,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办公室切实承担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配合上级各项公开任务。持续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效果以及投诉处理监督,定期检查科室主动公开信息,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治理,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扩大,二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要提升,三是重要政策解读仍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各项要求,开展本单位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和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1130/2024-00236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10:29:34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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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各项经济指标数据,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相关工作信息,共发布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梳理,各科室积极配合协同,合力推进公开目录更新完善,让公开目录更加具有业务指导性和实务操作性。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做好信息审查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方便公众获取和查阅,我局加强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最及时的项目申报通知及政策解读,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办公室切实承担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配合上级各项公开任务。持续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效果以及投诉处理监督,定期检查科室主动公开信息,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治理,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扩大,二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要提升,三是重要政策解读仍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各项要求,开展本单位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和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