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04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报全文在“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浦沿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沿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0571-89522021;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01号;邮编:3100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浦沿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拓宽监管渠道,积极做好本街道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9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基层治理与服务等内容。此外,通过微信公众号“浦沿发布”发布各类信息共计8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时按规办结。2023年,本街道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街道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所有公文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政务系统上流转,在公文流转时标明密级程度、公开属性,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需注明不予公开理由,按照公文批示情况予以公开、登记和备案。健全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四)平台建设

坚持健全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平台功能,持续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浦沿发布”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公众号以及小区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本街道注重对各科室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上级下发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期开展发布信息自查,切实推动本街道公开工作健康发展。2023年,本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专栏信息缺失、时效性弱,主动更新意识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街道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可读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平台,充分整合公开资源,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合力作用;三是规范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考评监督,建立全街道统筹、协同推进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街道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502506/2024-00275

发布机构

浦沿街道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15:04:44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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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报全文在“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浦沿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沿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0571-89522021;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01号;邮编:3100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浦沿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拓宽监管渠道,积极做好本街道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9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基层治理与服务等内容。此外,通过微信公众号“浦沿发布”发布各类信息共计8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时按规办结。2023年,本街道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街道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所有公文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政务系统上流转,在公文流转时标明密级程度、公开属性,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需注明不予公开理由,按照公文批示情况予以公开、登记和备案。健全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四)平台建设

坚持健全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平台功能,持续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浦沿发布”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公众号以及小区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本街道注重对各科室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上级下发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期开展发布信息自查,切实推动本街道公开工作健康发展。2023年,本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专栏信息缺失、时效性弱,主动更新意识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街道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可读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平台,充分整合公开资源,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合力作用;三是规范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考评监督,建立全街道统筹、协同推进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街道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