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7:26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6条;官方微信发布576条图文信息,“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约10.7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办结。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建立“三审”机制,所有信息发布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由拟公开信息机关自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审查、主管领导审批等流程层层把关后再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示,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依托“滨江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发布最新动态,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

根据全区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逐项进行梳理,及时有效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的数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相对单一,没有漫画、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07/2024-00286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17:26:40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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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6条;官方微信发布576条图文信息,“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约10.7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办结。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建立“三审”机制,所有信息发布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由拟公开信息机关自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审查、主管领导审批等流程层层把关后再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示,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依托“滨江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发布最新动态,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

根据全区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逐项进行梳理,及时有效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的数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相对单一,没有漫画、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