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6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分局聚焦工作重点,及时发布各项重要信息。通过区政府及市规划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从部门职能、城市规划、行政检查、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全年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6条,通过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件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工作。2023年全年共受理24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2023年,分局主要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多渠道发布分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办文机制,形成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办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高效流转。二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督查检查等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形式还有欠缺,公开效果略有不足;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增强工作力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2023年分局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31/2024-00288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10:16:21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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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分局聚焦工作重点,及时发布各项重要信息。通过区政府及市规划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从部门职能、城市规划、行政检查、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全年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6条,通过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件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工作。2023年全年共受理24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2023年,分局主要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多渠道发布分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办文机制,形成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办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高效流转。二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督查检查等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形式还有欠缺,公开效果略有不足;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增强工作力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2023年分局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