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滨江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1、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标准为最高每例800元,每人累计享受政策不超过2次(仅凭原始发票报销)。
2、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补贴标准为350元(含200元培训费和150元盲杖等购置费)。
(三)补助流程
申请人填写《滨江区残疾人康复工程申请表》(附件5),附出院记录、住院结算单及发票原件等资料——社区初审——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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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493515/2024-2234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4-10-1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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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3515/2024-2234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0 17:23:52
光明行动补贴标准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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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滨江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1、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标准为最高每例800元,每人累计享受政策不超过2次(仅凭原始发票报销)。
2、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补贴标准为350元(含200元培训费和150元盲杖等购置费)。
(三)补助流程
申请人填写《滨江区残疾人康复工程申请表》(附件5),附出院记录、住院结算单及发票原件等资料——社区初审——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