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说明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承接大量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在办理普通程序处罚案件方面,存在文书众多、步骤繁复、流程冗长等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执法数字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普通程序处罚案件特别是其中为数不少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既具有迫切性,也具有可行性。
推广“简案快办”对提升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形象和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当事人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
(三)《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的通知》。
三、制定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以及《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的通知》明确的职责范围制定。
(二)科学设置事项清单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在公安、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中,筛选出案情相对简单、易于快速确认违法事实的18个事项,形成了共计18个事项的《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
(三)优化精简办案流程
确定了承办人员可以决定启动、调整“简案快办”流程。可能使用格式化执法文书、信息化获取身份信息、当事人自书、视频电话询问、电子送达等优化取证、送达方式。同时规定了除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等法定程序外的审批流程、步骤和时限可以进行精简,以达到快速办理案件的目的。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清单》结合滨江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选取了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生态环境等五个领域的共18项事项,适用“简案快办”程序办理。
五、关键词解释
“简案快办”是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普通程序案件,依托数字支撑,优化调查取证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进行案件快速办理的流程。
六、适用范围
本《清单》适用于滨江区范围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管理行为。
七、注意事项
该项政策自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
八、解读单位和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朱执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71- 8715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