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文创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特向全区征集普法文创作品。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网络投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专家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0日前

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11月6日

参与对象

不限。

三、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如下: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反间谍法颁布10周年、反恐怖法颁布9周年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5.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结合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6.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法治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7.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六进”普法宣传,加强新业态行业专项法治宣传。

8.广泛宣传涉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平台经济及其他新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9.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10.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引领作用,让法治与文化、文艺相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四、作品形式及要求

参赛作品形式为平面类(漫画、宣传画);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1.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图片存储格式为*.jpg。其中,手绘作品需在网上报送的基础上,邮寄作品原件,邮件请注明“单位/作者+作品”,与网上报送信息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2.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

3.音频类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

4.互联网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

H5等:需提交作品链接地址,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长期有效;同时提供作品录屏,录屏不超过2分钟、不超过500M。

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4年创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报送方式

1.关注“平安滨”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创意大赛”上传作品,按上传步骤填写报名信息。

2.手绘作品邮寄至杭州市拱墅区178号浙江法治报,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71-85124100。

六、评选方式

1.网络投票。作品一经上传,即可进行网络展示,用户可通过“平安滨”微信公众号菜单“创意大赛”查看所有上传作品并点赞。作品的点赞量将作为评分指标,占比30%。

2.专家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占比70%。评选标准包括: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主题性35%,艺术性35%,原创性20%,时事性10%。

七、奖项奖品设置

1、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励价值2000元的奖品,二等奖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三等奖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

2、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作品展播

获奖作品择优在潮新闻客户端集中展播,择优推荐参加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九、相关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积极传播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各街道报送作品不少于3件,其他各普法成员单位至少1件,作品报送和获奖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

十、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视频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民法典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杭州市滨江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