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住保局关于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要求,10月29日上午,滨之舟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在之江公证处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共推出533套房源,均为50M2左右套间一居室。具体租金结合楼层、面积、户型等情况实行一房一价。
活动吸引了1414名人才参加,通过承诺制填报预审核人才1141名,其中市级BCDEF类人才80名,滨江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及区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850名,区内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211名,不同类别分别确定顺序号。
本次公开摇号由之江公证处全程进行操作,以充分保障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注意事项
人才请根据序列号到下表查询报到时间,本人携带指定材料前往滨之舟人才公寓(滨江区新浦路39号)进行资格复核、抽签选房并签订合同。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并选房的人才视作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首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经认定,确有实际需要且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承租个人最长租期为6年,到期后不再续租。
人才报到时间表
日期 | 时间 | 人才类别 | 序列号 | 备注 |
11月18日 | 9:00 | 市级BCD EF类人才 | 1-40 | 人才根据序列号准时到达指定位置签到,办理资格复核、抽签选房并签订合同。如名额不足则依序递补。递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准备等待进一步通知。 |
10:00 | 41-80 | |||
14:00 | 滨江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 | 1-40 | ||
15:00 | 41-80 | |||
11月19日 | 9:00 | 81-120 | ||
10:00 | 121-160 | |||
14:00 | 161-200 | |||
15:00 | 201-240 | |||
11月20日 | 9:00 | 241-280 | ||
10:00 | 281-320 | |||
14:00 | 321-360 | |||
15:00 | 361-400 | |||
11月21日 | 9:00 | 401-440 | ||
10:00 | 441-453 |
材料清单
1.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可下载);
2.申请人、配偶及同住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杭州市户籍人才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杭州市户籍人才提供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身份证明:经杭州市认定的A-F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书(认定单位需与用人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滨江区认定的区级人才相关证明(认定单位需与用人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主申请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创业人员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住房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赡养双方父母需求,可将双方父母添加为同住人员,同住人员应符合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对应的申请条件,同时需提供同住人员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及相应住房情况证明。
附件一:滨之舟人才公寓专项租赁住房A-E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x
附件二:滨之舟人才公寓专项租赁住房F类、滨江区区级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申请表.docx
一、滨之舟人才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开配租摇号活动-市级BCDEF类人才摇号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