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油生产潜力,实施耕地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当年度滨江区内所有种植粮油(特指大小麦、水稻、油菜)的种粮油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的粮油种植主体,补贴面积指种植面积在50亩及以上有收成的粮油复种面积。对存在破坏耕作层、常年抛荒、焚烧秸秆的种植主体,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为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除以全区粮油种植面积。
二、申报程序
由种植主体申报,街道、社区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对补贴面积进行实地踏勘,街道审核、公示并行文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数据开展核查后,将全区汇总数据进行公示,另行发文拨付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农民个人账户。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监督电话:89520424。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2.《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里保护补贴)和工作经费的通知》(杭财农〔2021〕3号)
3.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发改〔202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