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晴雨公益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准予以下变更:
名称由:杭州市滨江区晴雨公益发展中心 变更为:杭州市滨江区星星之火公益发展中心。
住所由: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108室变更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尚景苑72-87号商铺2楼。
业务主管单位由: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变更为: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业务范围由: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服务、接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委托承接社会工作相关服务项目变更为: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及实施;承接相关委托事项。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