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打赢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仗,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公告如下:
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旅游场所、商场市场、交通枢纽、文物建筑、寺庙等场所。
4.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是寄宿制学校;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5.高层民用建筑。包括老旧高层楼宇(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24米及以上的高层综合楼)。
6.居住出租房。
7.工业企业。
整治重点
1.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2.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3.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4.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燃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5.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6.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7.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8.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9.教育培训。单位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整治措施
1.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布整治通告,单位(场所)自查自改风险隐患,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行业部门开展行业排查,同步组织行业内社会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各地应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基层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进行闭环整改。各地结合2023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开展排查,进一步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
2.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加强典型火灾案例、执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4.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紧盯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人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自救、个个能逃生”。
5.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及时开展约谈和挂牌,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6.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精准研判火灾形势,紧盯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打赢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仗,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公告如下:
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旅游场所、商场市场、交通枢纽、文物建筑、寺庙等场所。
4.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是寄宿制学校;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5.高层民用建筑。包括老旧高层楼宇(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24米及以上的高层综合楼)。
6.居住出租房。
7.工业企业。
整治重点
1.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2.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3.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4.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燃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5.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6.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7.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8.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9.教育培训。单位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整治措施
1.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布整治通告,单位(场所)自查自改风险隐患,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行业部门开展行业排查,同步组织行业内社会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各地应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基层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进行闭环整改。各地结合2023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开展排查,进一步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
2.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加强典型火灾案例、执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4.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紧盯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人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自救、个个能逃生”。
5.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及时开展约谈和挂牌,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6.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精准研判火灾形势,紧盯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