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围绕“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总体要求,紧盯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目标,不断加强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全区科技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区R&D占GDP比例始终保持10%左右的高水平;连续三次获省“科技创新鼎”,被誉为浙江创造力第一区,企业创新积分获全国高新区推广试点;在《2022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指数》报告中,我区平均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4个分指数列全省县(市、区)第一 ;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排名蝉联全国第五,在一级指标中,杭州高新区在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全国高新区排名前五,科技部火炬中心评价“园区在节能降耗、人员结构优化、创新经济贡献、高技术服务业培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杭州高新区(滨江)被列入省民营经济32 条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省科技厅牵头政策的唯一落地模板。

一、2023年重点工作

(一)争当“排头兵”,全力推进 “315”科创体系建设

制定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贯彻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及2023年度细化任务,围绕重点指标逐项研究工作举措,强长板、补短板,明确内部责任分工,责任到人。聚焦短板指标,逐个分析提升举措,针对短板指标,推进部门合力,创新服务举措,抓关键企业,逐家对接,做足存量,抓好增量,指导企业合理入统。特别是三季度以来,针对短板指标针组建区工作专班,明确了攻坚的重点指标,制定了攻坚方案,针对研发投入、技术交易额两个攻坚的重点目标制定了攻坚子方案。保持与省市高频次对接,争取赋分规则及定量指标的目标更科学合理,全力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落地见效,根据最新的晾晒结果,三季度获评五星。

(二)开新篇谋新局,多措并举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杭州高新区《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被列为202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明确了立法思路和修订原则,并借鉴了先进国家功能区的条例修订经验做法,以适应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二是锚定世界领先科技园区争先创优。发布《2023年杭州高新区争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2023年国家高新区工作总结与调查问卷报送,编制《杭州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方案》并上报。多维度总结评价我区的工作成果,加强科技创新系统谋划。三是承办高新区高质量赛事。成功承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四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我区与上高创共同设立联合工作站,积极落实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作为9家国家高新区之一,杭州高新区被授予首批长三角国家高新区党建引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践基地,并与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等6家国家高新区进行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链党建合作共建签约,以此推进科技进步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全面提升创新平台基础能力

进一步提升“1+2+6+N”高能级平台体系能级。“国之重器”建设稳步推进。大设施研究院积极培育产业创新中心,打造量子传感和零磁医学新赛道,极弱磁大设施可研报告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量子楼正式启动。科技战略力量持续壮大。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订新一轮合作协议,白马湖实验室总部基地项目开工建设,与省公安厅达成共建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安全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协议,新落地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等全国重点实验室,新落地建设浙大城市学院滨江创新中心。产学研平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加快产学研平台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强化产学研平台差异化绩效考核和支持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建设。

(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持续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研究制定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发展策源地和成果转化首选地行动方案(2023 年—2026 年)》。加快概念验证中心培育建设,推进培育建设北航研究院、德诺等2家已列入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白马湖实验室、浙大城院滨创中心等2家新列入2023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培育建设。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快速发展,设立区技术合同登记点,方便区内企业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已受理技术合同887项,合同金额7.21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6.45亿元, 1-9月份我区技术交易额235.98亿元,居全省第二位。强化成果转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成果转化员队伍建设方案》,获市首批试点,率先启动区成果转化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335人的科技与成果转化员队伍。

(五)推进深化“两链”深度融合,积极拓宽创新通道

落实《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及若干政策,为创新驱动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推进研发载体建设,2023年,我区新认定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74家。推荐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2家,省企业研究院18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8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4家,待省厅评审确定。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浙江省双尖双领重大研发需求137项、杭州市人工智能重大攻关需求51项。推荐上报省尖兵领雁攻关计划项目62项、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6项、杭州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3项。新立项杭州市农社重点研发项目(亚运)2项、市国省配套项目92项、市生物医药专项6家。完成16家省重大项目验收、25项省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农社科研引导项目验收6家,截止10月底获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资助资金4.2亿元。

(六)持续培育创新主体,着力打造科技企业成长梯队

始终坚持把科技型企业培育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壮大产业“主力军”。深入实施国高企倍增计划,做好国高企“后备梯队”建设,国科小已自评入库2244家,全省第一,省科小通过949家,全省第二。国高企申报两批受理共计1142家,推荐上报1129家(其中新申报602家),两轮省级专家评审通过1037家,其中新申报528家,通过率86%全市第一,数量全省第二。重点锚定领军企业。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重点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挖掘一批成长潜力大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科技小巨人科技领军企业推荐上报45家,认定上榜小巨人13家、领军5家,认定数省市第一。

(七)厚植滋养科创生态,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完善孵化体系建设,为企业创业“加速陪跑”。引导孵化器品牌输出,支持区科创中心等3家国家级孵化器牵头帮扶4家孵化器创建单位新增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支持兴耀科创城等9家企业备案为区级孵化器。已推荐上报9家市级孵化器,6家省级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截至目前,全区拥有市级以上孵化器85家,众创空间45家,列全省第一。全区在孵企业达3988家,共吸纳就业人数超2万人,新增孵化面积7.79万平方米。强化政策支撑,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完善“1+X+N”产业政策体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聚焦企业技术研发,构建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平均按企业研发投入的20%予以资金补助,撬动R&D占GDP比重始终保持在10%左右。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高新区(滨江)作为省科技厅牵头措施“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唯一落地模板,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数字赋能,优化企业服务。持续推进杭州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建设,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人工智能算力支撑,今年以来,已完成二期算力验收,累计对接企业、高校、科研单位190余家,签约用户22家;通过搭建融资平台、推广融资产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和支持。深化“企业创新积分”试点,我区被授予2022年度“企业创新积分制”优秀工作单位,截至目前,我区160家企业通过创新积分获得贷款,融资信贷金额超5.2亿元。“浙科贷”系统项目通过终验。

(八)创新引才方式,聚力打造科技人才“蓄水池”

做好人才分类授权认定工作,给予创新平台、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权,目前初审46人;受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940件,其中新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266张,目前累计持证人数1501人。推荐办理永居15人,累计推荐163人;国家级特支人才推荐上报45人,入围答辩6人,列全市第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推荐上报21人,同比增长162%,白马湖实验室林文峰成功入选;省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荐上报25个,创历史新高;市级外国专家工作站新增2个,列全市第一;新增浙江省海外工程师8人,累计27人;新增市“115”国(境)外引智项目45个;新增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累计16个;新增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6个,累计20个,列全市第一。发挥科技力量,做好“双减”工作,组织召开培训会一对一指导科技类培训机构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目前共有17家机构完成入驻。

    二、工作中面临困难

    (一)高能级平台建设机制有待破题

主体设立存在障碍。根据省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暂停办理登记设立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通知》,明确暂停登记设立类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经血管植入器械研究院、公安创新中心、北医三院合作项目等已经区主任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高能级平台事业单位法人单位登记事项暂时停摆。产学研平台领导小组统筹机制待进一步加强。在产学研平台引进、绩效考评、预算制定等重大事项上,充分发挥产学研平台领导小组协调统筹作用。涉产学研平台重大事项需经领导小组议定,加强对全区产学研平台的统一管理。

(二)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有待打通

目前我区渐已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上企业间互通有无的沟通机制,但产学研合作仍然存在一定壁垒,互信和供需机制尚未形成,双方供需匹配效率有待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技术转化过程中,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各主体仍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资源未能有效衔接,科技成果转化顺畅通道和路径需破题研究。

    (三)高新区条例修订有待深化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仍需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部门协同。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新目标定位,以及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调整对下一步高新区条例的修订带来新变化和新挑战,《条例》修订的原则和方向、高质量完成《条例》修订、研究《条例》修订重点难点等工作上仍需进一步争取上级单位如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需市级部门、区级部门协同推进、攻坚克难,从高站位全局谋划《条例》修订,组织多轮论证会、开展实地调研,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四)“315”体系指标完成任务仍有风险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年度更新指标,季度不晾晒。10月初已公布2022年度该指标数据,我区2022年R&D经费投入207.96亿元,全市排名第一;占GDP比重为9.52%,全市排名第一,高于全市5.66个百分点,但年度目标未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指标在前期,经我局积极对接省市部门恳请将正泰安能等4家已列入新目录的企业纳入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若能实现新增纳统,则2023年我区高新产业增加值占比能达到88%年度目标,否则较难完成。省市四季度评分规则还不确定,年底五星存在风险点。继续加强对上高频对接,争取赋分规则更科学合理,全力加速冲刺四季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分答卷。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高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塑造创新支撑引领发展新优势

    根据《关于加快产学研平台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加强区内产学研平台管理。进一步促进平台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加强与大设施研究院的对接沟通,及时动态掌握大设施项目进展和工作进度,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关注缩比验证场地建设事宜,推动尽早召开理事会确定年度预算、用人、薪酬等关键事项。经血管植入器械研究院、北医三院等合作项目需与合作方重新商议共建高能级平台独立法人主体性质,在暂停合作,登记设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或纳入与现有平台统一运营等途径中寻求可行方案。加快推进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研究院等平台建设进度。推动各高能级平台交流互通,深化与区内企业联动,进一步赋能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争2024年全区产学研平台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等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0项以上,与企事业单位等签订横向项目50项以上,全年吸引各类人才200人以上。

    (二)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持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

    全面落实《杭州高新区(滨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发展策源地和成果转化首选地行动方案(2023年-2026年)》,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试验和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推动各级研发载体申报与认定的发动工作,进一步挖掘符合条件的候选企业,提前谋划省市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培训辅导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产业需求的对接和转化,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建立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集中力量进行原创性、基础性、行业性科技攻关。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科技成果融资支持和科技保险保障,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和资金难题。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组织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员试点,鼓励科技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吸引外国高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杭州高新区设立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的跨国合作和转化。2024年,力争年度技术合同登记额350亿元以上;新增市级及以上研发载体110家以上, 推动35项以上标志性科技成果转化,拥有市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数量5个以上。

    (三)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明年继续积极向上对接,抓牢主要指标,拉长板,补短板,全力准备明年攻坚工作。

    一是针对“创新策源地”研发投入指标。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鼓励头部企业建设高层次研发机构,积极承担重大项目。强化政策牵引。通过研发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在统计部门如实反映研发费用,做到应统尽统。持续做强高能级平台,建立高能级平台研发费用预报制,同时做好高能级平台纳统指导工作,保持研发投入高占比优势。

    二是针对“成果转化地”技术交易额。紧盯企业需求、“三张清单”以及重点对象三方面。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加强宣传,通过政策撬动,提升企业登记技术合同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对技术交易类头部企业、产学研平台等进行分类梳理,挖掘产学研合作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等,指导做好应登尽登工作,全力以赴保存量、提增量、挖潜力。

    三是不断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全面落实省、市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和工作举措,锁定头部企业预期,并在“小升规”新增纳统的行业领域上选择尽力争取纳入高新产业领域,持续保持高新产业增加值占比高水平;做好高新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对于应开未开项目做好跟踪协调,助力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瞄定高新区“争先创优”工作,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立法研工作,牵头高质量落实推进研发平台提能、优质企业提量、创新产出提效、创业平台提级、金融科技提质“五提”和开放发展争速、改革创新争先、绿色园区争创、产城融合争先、统计工作争优“五争”行动,推动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融合贯通。全面对标先进国家高新区,进一步补齐短板、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争先创优”整体效能。保持与火炬中心常态化对接联系,积极争取承接相关试点和各项中心交办的任务。配合统计高质量做好火炬统计年报和评价调查问卷上报。争取2024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类型。力争全国国家高新区排名保持前五,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保持在10%左右。

(五)持续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驱动活力

    深入实施“创业陪跑计划”,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产业园特色小镇”孵化链条,打造“孵化器之城”,充分建设并牵引住孵化梯队这个牛鼻子,助推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作用。制定孵化器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提升创业孵化服务专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打造高企矩阵,壮大“市雏鹰—省科小—国高企”科技企业梯队,一是开展普惠性培训“专家门诊”,推进申报质数并举;二是做好与街道平台间的协同,广泛发掘、精准服务,为2024年积蓄培育高企申报力量;三是加强与区财政、税务等关联部门信息共享,早做潜力企业分析和研判,为来年工作努力方向做好铺垫。2024年力争新认定孵化载体15家,在孵企业突破4200家,有效高企数突破2700家。

(六)拓宽引才渠道,聚力打造科技人才汇聚“强磁场”

全力做好各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科技人才项目“专家门诊”、政策辅导等工作。加强科技人才管理的精细化,探索不同层级科技人才的分类管理,建立人才培育梯队。平台引才,支持北航举办钱江论坛,支持白马湖实验室、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为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赛事引才,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等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在我区举办,通过大赛、论坛等活动,招引优秀项目和人才。力争全年新增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个以上,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160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