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目的

为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持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以“构建高质量园区服务、扩大高品质园区供给、提升高价值园区贡献”为导向,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品牌建设、标准建设、生态建设,构建“一园区一小站”助企服务最小单元——暖企小站(Bin-hub),优化营商环境和企业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杭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班《关于印发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2号)

2.《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暖企小站(Bin-hub)建设工作的通知》(区办〔2023〕15 号)

三、政策适用对象

创建运营暖企小站的产业园区。

注意事项:

(一)产业园区申报创建暖企小站应具备的条件:

1.园区内企业密集度高(原则上入驻企业不少于50家);

2.园区产业特色明显;

3.园区内有合适的物理空间(可与园区已有公共空间相结合)。

(二)申报创建及建成验收暖企小站的流程:

1.由所属街道或平台推荐暖企小站创建园区,创建方案经所属街道或平台初审;

2.街道或平台将初审材料报区商务局、组织部评估和复审,复审同意后产业园区方可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由所属街道或平台做好业务指导和把关);

3.建成后,由所属街道或平台提交创建验收,由区商务局组织验收。

四、政策主要内容

该方案主要采用激励性政策来鼓励区内产业园区积极参与暖企小站建设,主要激励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一)一次性建设奖励

验收通过的暖企小站,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励。

(二)年度运营专项奖励

奖励标准:每年由所属街道平台对暖企小站从6个方面进行年度工作评价,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的15%确定为优秀等次(无不得分项)、25%确定为良好等次,出现两项不得分的即不合格,其余的为合格等次。按评定的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奖励3万、2万、1万元。

等次

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优秀

15%

3万

无不得分项才能得优秀

良好

25%

2万

合格

不定

1万

比例=60%-不合格比例

不合格

不定

1.两项不得分的即不合格;

2.园区内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园区运营主体涉及违规违法处罚的,均评定为不合格。

(三)星级和优秀评定

1.星级小站评定

“五星小站”称号条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属暖企小站连续三年被评价为年度工作优秀;

(2)所属暖企小站五年内三次被评价为年度工作优秀。

2.优秀园长和金牌专员评定

优秀园长和金牌专员评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每年由所属街道和平台从建成运营的暖企小站中评选当年度优秀园长和金牌专员;

(2)原则上优秀园长和金牌专员在年度工作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暖企小站中产生。

五、政策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3月3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解读人:洪晓庆(区商务局副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