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1:37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以来,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614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5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2400余条,滨江发布APP公开48000余条。

细化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落实食药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等方面信息公开。开设政策进万企进万家专栏,完善助企纾困专栏、营商环境专栏等栏目,推进各类惠企惠民政策集成、规范公开,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40件,2022年结转1件,其中237件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剩余4件结转至2024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调整基层两化目录,优化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我区新增水利领域基层两化目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机构变动和法律更新情况,修订19个领域基层两化目录。根据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及信息产生实际,优化区本级及区内24家单位的主动公开目录。

做好存量信息清理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规范。2023年,陆续开展2022年以来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清理、新媒体账号历史存量信息清理、行政处罚信息专项清理等工作,做好历史信息清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更新“三审三校”人员名单,开展信息抽检和审查备案,切实规范信息发布。

(四)平台建设

升级门户平台功能,增强信息发布安全。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增加发布前纠错功能,开设分级审核,规范发布流程。完成门户网站登入改造,避免账号出现盗用、遗失等情况,减少信息发布不当或不及时的可能性。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账号有序运营。严格执行新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本年度无符合开设条件的新增账号。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做好内容审核和监测。注重脱管漏管账号清理,积极开展脱管漏管账号自查和清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以考核促进工作推进。根据省、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以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2023年发布12期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报告。做好日常工作监督,不定期下发公开问题情况表,各单位及时响应整改,基本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以培训促进能力提升。组织一对一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专题辅导课,举办各类工作会议,增进部门间业务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5

1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57

行政强制

16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3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2

4

0

1

0

3

2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2

0

0

0

0

1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0

0

0

0

0

0

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1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1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1

0

0

0

2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1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228

5

0

1

0

3

2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3

2

14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对比去年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公开监督保障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4年,我区将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以下是工作思路:

一是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和效能。重塑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理清主动公开范围,做好工作指引。调整三审三校制度,优化信息审核统一性,做好三审三校落实工作。同时,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做好政策执行发布,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保障政策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做好政策解读传播,提升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推进政策落地。

二是增强依申请工作指导和规范。加强与上级部门、司法部门、审判机关、法律顾问、申请人等多方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公开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加强答复工作指引,提升依申请答复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依申请疑难件答复的工作联动,完善信息检索工作流程,做好相关风险研判,提升依申请答复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的风险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做好区内各单位信息平台排查,增加技术手段预警和筛查。加强新媒体备案账号管理,联动宣传、网信等部门,保障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营。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考核以考促干的效用,细化考核内容和操作细则,做好日常工作记录,让考核从书面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对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一对一下发整改提醒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整改的自觉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19/2024-0050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11:37:03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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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以来,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614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5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2400余条,滨江发布APP公开48000余条。

细化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落实食药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等方面信息公开。开设政策进万企进万家专栏,完善助企纾困专栏、营商环境专栏等栏目,推进各类惠企惠民政策集成、规范公开,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40件,2022年结转1件,其中237件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剩余4件结转至2024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调整基层两化目录,优化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我区新增水利领域基层两化目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机构变动和法律更新情况,修订19个领域基层两化目录。根据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及信息产生实际,优化区本级及区内24家单位的主动公开目录。

做好存量信息清理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规范。2023年,陆续开展2022年以来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清理、新媒体账号历史存量信息清理、行政处罚信息专项清理等工作,做好历史信息清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更新“三审三校”人员名单,开展信息抽检和审查备案,切实规范信息发布。

(四)平台建设

升级门户平台功能,增强信息发布安全。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增加发布前纠错功能,开设分级审核,规范发布流程。完成门户网站登入改造,避免账号出现盗用、遗失等情况,减少信息发布不当或不及时的可能性。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账号有序运营。严格执行新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本年度无符合开设条件的新增账号。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做好内容审核和监测。注重脱管漏管账号清理,积极开展脱管漏管账号自查和清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以考核促进工作推进。根据省、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以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2023年发布12期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报告。做好日常工作监督,不定期下发公开问题情况表,各单位及时响应整改,基本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以培训促进能力提升。组织一对一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专题辅导课,举办各类工作会议,增进部门间业务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5

1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57

行政强制

16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3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2

4

0

1

0

3

2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2

0

0

0

0

1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0

0

0

0

0

0

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1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1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1

0

0

0

2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1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228

5

0

1

0

3

2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3

2

14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对比去年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公开监督保障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4年,我区将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以下是工作思路:

一是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和效能。重塑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理清主动公开范围,做好工作指引。调整三审三校制度,优化信息审核统一性,做好三审三校落实工作。同时,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做好政策执行发布,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保障政策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做好政策解读传播,提升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推进政策落地。

二是增强依申请工作指导和规范。加强与上级部门、司法部门、审判机关、法律顾问、申请人等多方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公开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加强答复工作指引,提升依申请答复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依申请疑难件答复的工作联动,完善信息检索工作流程,做好相关风险研判,提升依申请答复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的风险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做好区内各单位信息平台排查,增加技术手段预警和筛查。加强新媒体备案账号管理,联动宣传、网信等部门,保障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营。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考核以考促干的效用,细化考核内容和操作细则,做好日常工作记录,让考核从书面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对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一对一下发整改提醒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整改的自觉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