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培育责任协议书》有关约定,浙江力太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达到中期评估考核约定的培育指标,按规定取消企业培育资格,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培育批次 | 应申请中期评估考核时间 |
1 | 浙江力太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第一批 | 2021年6月底前 |
2 | 杭州博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批 | 2021年6月底前 |
3 | 杭州优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4 | 杭州开源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5 | 浙江陀曼云计算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企业如对公告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范歆晨0571-89520457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4年2月7日
根据区《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培育责任协议书》有关约定,浙江力太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达到中期评估考核约定的培育指标,按规定取消企业培育资格,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培育批次 | 应申请中期评估考核时间 |
1 | 浙江力太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第一批 | 2021年6月底前 |
2 | 杭州博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批 | 2021年6月底前 |
3 | 杭州优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4 | 杭州开源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5 | 浙江陀曼云计算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3年3月底前 |
企业如对公告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范歆晨0571-89520457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