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雏鹰”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3-06 10:36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前掌握意向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方便后续服务指导,现启动2024年“新雏鹰”企业摸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意向申报“新雏鹰”且符合下述申报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为加强“新雏鹰”后备队伍建设,适度扩大摸排范围,参考《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基本条件并适当放宽,具体如下:

1.滨江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企业产品(服务)属通用智能、生命与健康、元宇宙、未来网络、空天信息、低碳能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

4.企业上一年度从事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团队核心成员达到省级领军人才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在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

5.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6.企业硬科技属性强,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或核心领域PCT布局不少于1件。

7.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或市场估值不低于1亿元。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将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以Excel格式发送至bjkj203@163.com。

四、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前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金鑫 89521295

附件1.xls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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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雏鹰”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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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前掌握意向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方便后续服务指导,现启动2024年“新雏鹰”企业摸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意向申报“新雏鹰”且符合下述申报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为加强“新雏鹰”后备队伍建设,适度扩大摸排范围,参考《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基本条件并适当放宽,具体如下:

1.滨江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企业产品(服务)属通用智能、生命与健康、元宇宙、未来网络、空天信息、低碳能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

4.企业上一年度从事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团队核心成员达到省级领军人才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在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

5.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6.企业硬科技属性强,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或核心领域PCT布局不少于1件。

7.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或市场估值不低于1亿元。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将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以Excel格式发送至bjkj203@163.com。

四、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前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金鑫 89521295

附件1.xls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