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园林管理科(历史建筑保护科)
主要职责

承担全区绿化建设、历史建筑保护年度计划编制。参与修订全区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按权限承担园林绿化许可及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工作。承担新建公园绿地设计方案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参与建设项目方案会审。承担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指导监督。承担园林绿化资源普查。指导监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推荐申报、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工作。

机构人员 胡孟娴(园林管理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