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来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0855000020****5037),经我局侦查核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祁某某62179930003****9649内资金含有来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叁佰柒拾贰元贰角玖分(¥14237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以及冻结资金额度,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祁某某62179930003****9649中的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29120.00)系来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697110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