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有效充实课后服务师资力量,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46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24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具体公告如下:

遴选范围

(一)服务型单位

能为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群众性组织,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技馆、红色教育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或设施场馆、文化传承基地、职业体验基地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性场馆。

(二)非学科机构

能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等特殊需要的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注:已通过2023学年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的第二类机构(有效期为一年)需重新提交材料。

遴选要求

(一)公益性组织

1.应为国有背景的公益机构或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机构;

2.课程资源能够成为校内学习内容的有益补充,教学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相应的证书。

(二)非学科机构

1.非学科机构须对应基本符合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并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从业人员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3.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4.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预收资金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的机构优先考虑;

5.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6.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遵守公益性原则。

遴选流程

(一)机构自主申报。第一轮报名时间:4月28日-5月17日;第二轮报名时间:6月17日-7月5日。非学科机构(公益性组织)线上自主申报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申报网站及材料填报流程请参考:agency-binjiang.h5.haoduo.vip

(二)组织评审公示。区相关部门对机构提交的有关材料组织分类评审,择优选定拟入围的非学科机构及项目,并予以公示。第一批公示时间在6月中旬,第二批公示时间在8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机构(公益性组织)进入滨江课后服务优质资源库“白名单”,有效期为2年。

(三)学校二次遴选。区各中小学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和学生需求,从已列入区域“白名单”的非学科机构中进行遴选,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和公布,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

所需材料

(注意:材料以电子形式填报)


(一)非学科机构办学许可(由机构主管单位审批)

1.科技类: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审核后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选择【办事地点】滨江区,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文化类:

【准入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Bn8SZly8meI0iO4ToUryZg

【窗口咨询】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行政服务中心C4窗口(今年窗口有所调整)

【电话咨询】0571-89521033

3.体育类:

【准入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i0HN93b9yGxNkwtu80JTAA

【窗口咨询】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行政服务中心C4窗口(今年窗口有所调整)

【电话咨询】0571-89521752

(二)机构有效证照、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师资情况介绍

教师与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教师从业相关资格证明或相关学历证明、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课程情况介绍

课程名称、适合年级、授课教师、课程内容、课程展示主图等;

(五)能体现办学特色的相关材料

如机构所获得的全国、省、市、区教育或业务主管部门(含行业协会)颁发的集体荣誉以及其他更多符合遴选需求的支撑材料;

(六)注册地在其他区县的机构还需提供已列入当地课后服务机构“白名单”的相关佐证材料。

退出机制

1.出现以下但不仅限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按照约定终止合同履行,相关培训机构的相关项目退出学校服务清单:

(1)未按合同约定派出师资,提供相应服务的;

(2)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

(3)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4)服务水平低下,教师、学生、家长的平均满意率明显偏低的。

2.出现以下但不仅限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按照约定终止合同履行,相关培训机构退出区域“白名单”:

(1)培训项目出现比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

(2)非学科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3)非学科机构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4)非学科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3.若出现上述相关情形,学校应当及时将情况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接报后,书面函告机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会同区教育局组织核查。如果情况属实,由主管部门会同区教育局将该校外培训机构清理出区域课后服务“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若非学科机构因违规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暂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区域课后服务“白名单”的决定。

其他说明

1.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3.机构在学校开展的特色课后服务项目,须在其办学内容、业务范围或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须配齐配足课后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协议有效期不超出民非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期。

咨询电话:0571-8952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