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院:
你们于 2024年4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名称、法人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名称变更为: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变更前为: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院。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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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493515/2024-1986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4-04-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 | 其他信息 > |
索引号
002493515/2024-19866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17:07:34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滨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20号)
浏览次数:
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院:
你们于 2024年4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名称、法人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名称变更为: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变更前为: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院。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