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4-24 17:26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异地搬迁(从省外或宁波跨认定管理区域整体迁入)的高企。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6日(第一批)、7月10日(第二批)、10月10日(第三批)。2021年认定的高企,如发生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4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入口

登入(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在“变更搬迁”栏提交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业务申请;须同时向区科技局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2.所需材料

(1)更名或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复印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仅限重大变化);其他与重大变化有关的材料。

(2)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附件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复印件;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完成迁入证明材料;迁出地清税证明材料;企业情况说明等其他与异地搬迁有关的材料。并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填写好电子版《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报告》(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高企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报告。

(二)异地搬迁企业,需提供一份企业情况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情况说明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高企认定条件逐条对照进行说明。

(三)申报企业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

①电子版:请企业根据所需材料清单梳理完整后压包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bjkj203@163.com,并备注邮件名为“XXX公司简称+高企更名(或异地搬迁)申请材料”。同时,申请企业需及时填写高企变更汇总信息到资料收集表,链接:

https://docs.qq.com/sheet/DV2toUXhoZFZUVG5J?tab=cmr0yu

②纸质版:将纸质申请材料胶装成册,打印一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同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请按照变更申请书、材料目录和申请材料顺序装订。

(四)纸质申请材料受理将采取快递寄送方式。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认真核对,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在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滨江区科技局。

收件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

收件人:赵忠源

咨询电话:89521295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docx

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情况汇总表.docx

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报告.docx

4-省经信厅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4月24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科技信息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4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浏览量: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异地搬迁(从省外或宁波跨认定管理区域整体迁入)的高企。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6日(第一批)、7月10日(第二批)、10月10日(第三批)。2021年认定的高企,如发生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4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入口

登入(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在“变更搬迁”栏提交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业务申请;须同时向区科技局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2.所需材料

(1)更名或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复印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仅限重大变化);其他与重大变化有关的材料。

(2)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附件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复印件;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完成迁入证明材料;迁出地清税证明材料;企业情况说明等其他与异地搬迁有关的材料。并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填写好电子版《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报告》(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高企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报告。

(二)异地搬迁企业,需提供一份企业情况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情况说明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高企认定条件逐条对照进行说明。

(三)申报企业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

①电子版:请企业根据所需材料清单梳理完整后压包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bjkj203@163.com,并备注邮件名为“XXX公司简称+高企更名(或异地搬迁)申请材料”。同时,申请企业需及时填写高企变更汇总信息到资料收集表,链接:

https://docs.qq.com/sheet/DV2toUXhoZFZUVG5J?tab=cmr0yu

②纸质版:将纸质申请材料胶装成册,打印一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同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请按照变更申请书、材料目录和申请材料顺序装订。

(四)纸质申请材料受理将采取快递寄送方式。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认真核对,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在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滨江区科技局。

收件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

收件人:赵忠源

咨询电话:89521295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docx

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情况汇总表.docx

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报告.docx

4-省经信厅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