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及试点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区将开展2024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及试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统计监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品字标”企业、“浙江制造”标准起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试点调查:有较好标准化工作基础的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标准化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一)统计监测:包括统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标准化基础、标准实施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 (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可在统计监测平台上填写与己相关的标准化问卷。 三、填报方式 (一)统计监测法人单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申报。点击“信息填报”“年度报告”,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方式进行登录。在“企业年度报告”列表中对应的“2023 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后方点击“去填报”,自动跳转到“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zjamr.zj.gov.cn/)系统,选择“标准化统计监测”板块进行填报。 (二)试点调查法人单位:直接登录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 zjamr.zj.gov.cn/),选择“标准化统计监测”板块进行填写。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结束日期为5月10日。 (二)工业企业只能从年报系统登入开始填报。服务业企业、标准化服务业企业只能从标准在线平台登入填报。 (三)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 89837172 刘老师 1935987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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