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及试点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区将开展2024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及试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统计监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品字标”企业、“浙江制造”标准起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试点调查:有较好标准化工作基础的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标准化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一)统计监测:包括统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标准化基础、标准实施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

(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可在统计监测平台上填写与己相关的标准化问卷。

三、填报方式

(一)统计监测法人单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申报。点击“信息填报”“年度报告”,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方式进行登录。在“企业年度报告”列表中对应的“2023 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后方点击“去填报”,自动跳转到“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zjamr.zj.gov.cn/)系统,选择“标准化统计监测”板块进行填报。

(二)试点调查法人单位:直接登录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 zjamr.zj.gov.cn/),选择“标准化统计监测”板块进行填写。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结束日期为5月10日。

(二)工业企业只能从年报系统登入开始填报。服务业企业、标准化服务业企业只能从标准在线平台登入填报。

(三)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  89837172

刘老师  1935987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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