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8号)的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审核及资助程序、监督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支持细则》(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杭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

2.项目资助申请报告(应包括项目介绍、平台建设计划及运作机制、平台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等);

3.针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同时提供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相关资质的证明;

4.平台建设所需生产性设备购置合同书及明细清单,运营及维护明细、委托合同书等文件;资金使用明细、相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对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

5.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平台服务对象名单;

7.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8.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胶装成册;

2.以资料清晰审核顺利为原则编制目录及页码;

3.申报材料应全部双页印刷,每册厚度不得超过4厘米;

4.申报材料封面应标注申报项目(2023年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册数(第几册/共几册)、申报单位全称、申报单位注册地(**区/县/市)、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正确评估并如实反映本单位服务贸易项目开展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请各有关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7楼1739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2387989359@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王诗敏,电话:0571-89520504

附件:

附件1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支持细则.doc

附件2 杭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