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杭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杭财综〔2021〕16号 )要求,现更新本级截至2023年12月20日符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和《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7〕69号)等规定设立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2023年12月21日起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杭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将杭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