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芳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大型生物医药研发设备共享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发掘共性需求,构筑公共服务平台。为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推进设施设备共享、强化研发技术支撑、促进技术项目成果展示和转移,我区结合区内产业特色,以企业共性需求为牵引,引入上海南部高质量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共同建设高新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拟依托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加强资源互通,促进创业生态建设,持续推进省内外,特别是长三角区域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目前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已梳理并公布安永常规测量设备等科研平台178家,AY/LH1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科研设备1171台,面向区内各创新主体开放。同时已拓展本地8家实验室入库,同步进行线上平台搭建,后续将长三角及本地研发资源一并导入线上平台,并提供线上预约登记服务,辐射更多创新主体。
(二)贯彻上级政策,撬动共享设备资源。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开放共享,提高浙江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利用效率,省级层面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基〔2022〕42号)等政策。我区深入贯彻实施上级政策,充分释放政策引导,利用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宣贯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积极引导区内产学研平台、企业等整合内部资源,将通用性强、服务面广的大型科研仪器进行集中管理,纳入省大仪平台,对外提供共享服务。截至目前,省科技服务云平台已上线通过审核的区内科研设备1075台,其中生物医药领域设备620台。
(三)优化创新券机制,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创新券应用实施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企业使用创新券获得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2023年推进区级创新券服务载体认定工作,新认定区级创新券服务载体10家,进一步扩大我区创新券使用范围。今年4月,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券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及实地抽查走访,拟发放创新券资助超1400万元,覆盖企业74家,助力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降本增效。
二、下一步工作
继续推动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上高创杭州基地长三角地区科研资源整合优势,优化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形成长三角地区科研合力。对现有的科研设施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明确各类设施的开放共享条件,编制形成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清单,并定期维护更新。加快区大仪设备共享线上平台的建设,面向各创新主体积极推广,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和使用范围,吸引更多的科研机构和人员参与,覆盖更多创新主体。优化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的服务流程,提供除大仪设备共享外的一站式的科研服务,包括技术支持、成果转化、投融资等,降低中小企业、科研机构负担。
通过各类渠道加强大仪设备共享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科研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以区创新平台为政策落实基点,鼓励更多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切实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通过匹配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支持方式,为中小科技企业降本增效提供助力。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开展相关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区创新平台中开展大仪设备开放共享落实情况的自查,并将大仪开放共享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创新平台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滨江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滨江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滨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